4/05/2010

[知識+]死刑-Death penalty

王清峰的下台,不僅在國內外都造成一股轟動,並沒有對我產生衝擊,反而讓我去更加的認識-死刑

我是一個平凡的人,擁有七情六慾,當然也有種報復的心情,今天別人給我壞臉色,為何我要還以一個善待的態度?相同的,今天別人給我一巴掌,在能力允許下,我想我會給以適當的反擊或是報復,但,死刑,是唯一的途徑嗎?,索取一個人的性命,是報復?還是司法的表現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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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於媒體上面針對死刑的訊息,我有些意見。
媒體論述:世界95個國家已經廢除死刑,但仍然有58個國家並未廢除死刑,所以台灣自稱為先進國家,並需往邁進廢除死刑前進。(廢除死刑:是國家進步的指標)
我的觀點:必須要先定義何是先進國家?是用國民的生產毛額?還是平均收入?還是生活水準?先不論界定的標準為何?我想,日本可以被統稱成先進國家吧!但日本並沒有廢除死刑,所以日本與台灣算是這些為廢除死刑下的特例嗎?媒體下斷言之前,不能僅針對有廢除死刑的歐美國家為論點,設定台灣必須廢除死刑的條件。

媒體論述:死刑的存在,並不人道。
我的觀點:如果死刑是利用『電刑』或是『注射』而非槍決,是否可以減少不人道的因素,死刑這個觀點不妥與不人道劃上等號。

媒體論述:若是廢除死刑,犯罪率會上升,正義無法獲得伸張。
我的觀點:死刑的廢除犯罪率是否會上升,這很難說,如果取樣為美國部份州,犯罪率並不會因為死刑的廢除與否而上升,但這很難套用在台灣社會,畢竟人種、膚色、結構或是宗教習慣都有很大的差異,若沒有在談灣這裡進行取樣,這樣的觀點很難說服我。另外,難道沒有想過,若是罪犯被定讞死刑,那麼難道就不會認為他會繼續犯下死罪嗎?反正已經定讞死刑了,不是嗎?正義的伸張,並不是建構在一件事情上面,而是需要在全部事情上面討論

死刑的存在早已在中世紀就已經存在,經過科技的進步與文明的演進,我認為多數國家廢除死刑必有他的道理,並非概括為宗教因素。我舉例一個運動-籃球,他在1891就已經被發明,在當下規則與判決就已經被設定,但即是是一百多年後的今天,籃球的規則還是不斷的被修正,去做一些新的設定,讓整體的球賽變的更加的公平,如果觀之這個世界,宣判犯人任何的罰則,就是要有一個衡定的標準,讓這個社會更加的『公平』,而死刑,就是最極端的罰則,警惕的犯法者。

不論死刑是否廢除,我贊成減少死刑的批准。我的贊成,並非宗教因素更不是贊成可以給犯罪者在一次的機會!部份的因素是在於:定讞與執行層面可以更加的謹慎。盧正、蘇建和...等案件,我想有更多的犯罪證據才可以定罪。另外,我認為死刑並非是一個正面的教育,執行正軌的同時,應該思考如何減少犯罪的情況發生,犯罪的背後有更多的故事值得去探討。

有因才會有果。